******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电光源级高纯石英砂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水利局五莲县潘家庄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水利局五莲县宣王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有限公司v法(消失模)铸造工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电光源级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批复内容 |
1 | ******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电光源级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莲审批〔2024〕7号 | 2024-1-17 | 见附件 |
2 | ******有限公司v法(消失模)铸造工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莲审批〔2024〕8号 | 2024-1-19 | 见附件 |
3 | ******水利局五莲县宣王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莲审批〔2024〕9号 | 2024-1-19 | 见附件 |
4 | ******水利局五莲县潘家庄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莲审批〔2024〕10号 | 2024-1-19 | 见附件 |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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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五莲县潘家庄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水利局五莲县宣王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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