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湖春天、裕恒花园暖气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湖春天、裕恒花园暖气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HXZB】******
2.3项目概况:西湖春天、裕恒花园,住宅建筑面积约******居民。
2.4预算金额:以业主实际缴纳户数为准。
2.5招标范围:西湖春天、裕恒花园暖气安装工程设计、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有限公司验收并顺利移交。
2.7工期:180日历天。
2.8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针对以上3.4.2、3.4.3项,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04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HXZB】******文件费 。
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
4.4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无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投标人以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并发至******,发送后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371-******,相关资料内容必须填写清晰、完整,代理公司确认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被接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龙口南路9号院西湖春天小区27号楼对面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李罗丹、毛东梅
电 话:******1
传 真:无
电子邮件:hxzxzbb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