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殡仪馆柴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巩财询价采购-2024-19-1 | 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殡仪馆柴油采购项目 | 400000 | 40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至合同实际金额使用完毕止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本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5.6供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起 24 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询价小组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询价小组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远程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 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
3、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固定价12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