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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东岸项目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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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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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东岸项目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溪东岸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8-410154-04-01-190860,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景观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溪东岸项目景观设计。

2.2项目规模:兰溪东岸项目地面建设用地面积21187.65平方米其中景观面积约11921平方米;屋顶景观建设用地面积约5524平方米,其中景观面积约3132平方米,合计景观设计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本次招标景观设计费预算金额约82.5万元;

2.3招标范围:兰溪东岸项目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设计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绿化(含屋面及架空层绿化)及景观家具材料一览表、小区道路、广场铺装、景观结构(包括大门、门岗、廊架、水景、花池、景墙、围墙、梯阶、栏杆、logo及标示牌和其它园建设施等)、小区景观照明、小区弱电系统(含智能化)、小区景观给排水、地库出入口(钢结构及采光顶)、机动车非机动车通道顶棚装饰等附属设施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服务;

2)小区景观工程造价概算;

3)设计效果汇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施工期间设计代表驻场及材料设备选型指导、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50天内完成景观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确认后40天内完成景观施工图设计、景观家具材料配置清单其他相关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景观相关专业(包括风景园林或绿化、园林或园林绿化或绿化林业或建筑(园林)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景观设计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备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③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则需提供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郑州市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内的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2023年度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6月至今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以上查询主体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以上任一主体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5.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远程开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13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6.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6.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6.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166号电子商务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王先生

 话:0371-******

 箱:******

 : /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葛女士

 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电话:0371-******

电子信箱:******

传真:无

******建设局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话:0371-******

   真:

   箱:******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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